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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概要

  运河区位于沧州市区西半部,京杭大运河(亦称南运河)两岸。地处冀中平原东部,系黑龙港河流域,即北纬38°13′00″至38°24′51″,东经 116°47′至116°57′14″。东以南北大街为界,与新华区近邻,南、西、北三面皆与沧县接壤,南北长15公里,东西长13公里。市区约17.5 平方公里,余为农村,呈“U”型围绕城区。
运河区系冲积平原,地势西南高,东北低,最高为海拔10.9米,最低海拔6.0米,平均坡度1/5000。地势构造属华北陆台部分,基部构造处于沧县隆起与黄骅拗陷交界处的古生代地层,上多覆盖巨厚新生代沉积物——第四系。该区浅层地下水赋存于第四纪晚期全新统地层中。土壤分布复杂,大部分为潮土,有粘土和沙土。属温带半温润大陆性气候,春旱、夏涝、秋爽、冬干已成规律,四季分明。年均气温13.4度,无霜期平均198天。全年日照时数为2840小时,日照率为66%。平均降水量为 612.3毫米,其中60%以上集中在七八两个月。年蒸发量为1853.4毫米,地表水贫乏。地下水平均值1638万立方米,属缺水区。水质以运河为界,运西大部分为淡水,运东多为咸水。南湖为淡水养殖渔场,储量曾达12万立方米,另有一温泉,水温51度,出水量每小时90立方米。植被以人工栽种的杨、柳、榆、槐、桐、椿、梨、桃、杏、葡萄、枸杞、紫穗槐等乔灌木为主,地表作物主要有小麦、玉米、豆子和各类蔬菜,自然杂草有十余种,城区绿化和花卉养殖逐年增加,改善了生态环境。辖区总面积20.65万亩,其中耕地面积9.05万亩。至2002年底粮食作物占地57810亩,蔬菜占地10695亩。农业人口6.2万人,人均耕地1.46亩。非农业人口19.92万。全区人口总计26.12万人,全区人口中以汉族居多,另有回、满、蒙古等17个少数民族。
现辖市区1958年属沧县城关公社城关管理区和南关管理区。1961年6月1日,经国务院批准,以沧县城关公社为基础建立沧州市。该区南部由南大街公社管辖,北部由新华路公社管辖。 1980年3月6日,经国务院批准,沧州市设立新华、运河、郊区三区,因境内由著名的运河蜿延而过,故名“运河区”。5月7日运河区筹备组成立,党群部门在南大街公社原址办公,政府及后来的人大部门在市招待处南院办公,旋即组建六个街道办事处。1981年规范地名的办事处定为:西环中街街道办事处、南环中路街道办事处、水月寺街街道办事处、市场街道办事处、公署街道办事处和南湖街道办事处,至1998年共辖53个居委会。1997年11月7日,国务院批准郊区撤销,60%并入运河区,即南陈屯乡(不含王希鲁村)和小王庄镇(不含三里、北赵家坟村)两个乡镇,83个村,耕地9.05万亩。至此,城郊兼统的所有职能部门机构均健全。建区以来渐次成立的人大、政协、纪检、法院、检察院、武装部等于1983年国务院决定沧州市升为省辖市,运河区升为县级区不久组建,郊区全并融入“六套班子”机构,机关大院在水月寺街225号(1985年10月区政府办公楼于顺河小学南侧建成启用,1989年1月又迁至现址)合署办公,部分职能部门分散办公。
2002年3月20日,对社区管理体制进行改革,将原53个居(家)委会,撤并为39个社区居委会,原城区18个非农业村成立小区管委会同时并入相应的社区居委会。
国民经济持续增长,综合实力显著增强。2002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7.97亿元,比上年增长10.5%;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.65亿元,比上年增长15%;全部财政收入1.61亿元;引进利用外资104万美元,出口创汇238万美元。各项事业协调发展,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。2002年我区初级卫生保障工作进入全国先进行列;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,民政工作获得省级先进区称号;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综合排名连续多年位居全市第一。全区城乡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,生活环境进一步美化、绿化、净化、亮化,生活质量又有新提高,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6202元,农民人均纯收入3794元,居全市最高水平;居民人均住房面积,城区为29.23平方米,农村为29.12平方米。